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七条-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七条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24 1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