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之二十二-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之二十二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14 20: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第二十二条  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与考点所在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签订考试服务协议,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协议方共同做好考试机、监考机的安装测试,网络和终端安全维护等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和考试数据安全。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