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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之十七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15 09: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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