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根据305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政府法制机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但是,如果文件报送机关报送的材料不齐或者不真实,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