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发生职能转移的,所涉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何管理?-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规范性文件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行政机关发生职能转移的,所涉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何管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2-12 15: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行政机关因被撤销、合并、分立等原因,职能全部转移至另一行政机关的,其原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等工作,由承接其职能的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机关职能部分转移至另一行政机关的,与转移职能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等工作,由承接其职能的行政机关负责。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