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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发后该如何实施评估?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4-0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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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效期的,一般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未规定有效期的,一般应当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间隔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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