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 一 ) 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 二 )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 三 )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 四 )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应当由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加盖公章。无相关规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