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一、二条-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法律援助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一、二条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2 14: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