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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之三十二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1-03 12:1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第四十二条    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结法律援助事项后,应当自结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归档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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