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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接受转送的行政机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处理意见回复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