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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22 10: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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