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特殊性规定?-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社会保障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特殊性规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21 1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