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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记大功奖励的权限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06 10: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给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记大功奖励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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