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答:《广东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8〕181号)规定,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省民办技工学校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和住宿费两项。技工教育实习实验费并入学费之中,不得另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