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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领生活费:
1.在本市求职就业的脱贫人员;
2.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
3.在本市求职就业,并已在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登记的残疾人;
4.在本市求职就业的本省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