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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3〕11号)规定的具体资助项目内容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6-13 11: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1)认定技能菁英后,赴境外参加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技能技艺研修培训、交流、竞赛(不含参加由财政承担费用的项目)的,可申请境外研修项目资助。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合计金额不超过8万元。

  (2)认定技能菁英后,参加境内高等教育(含认定前已在读)并获得学历或学位证的,可申请继续教育项目资助。该项目只能申请一次。(本科教育资助1.5万元,研究生教育资助3万元)

  (3)认定技能菁英后,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申请专业职称项目资助。该项目同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助100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助4000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助8000元。)

  (4)认定技能菁英后,取得技术技能新业绩的,可申请技术技能项目资助。(获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资助5万元;获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南粤技术能手称号的资助3万元;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资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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