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法定受理条件:
(一)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