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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时效有多长?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8-01 14:4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行政部门不再查处。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2年时效的起算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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