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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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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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