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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访复查,下级机关出具的答复意见书要原件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8-20 09:5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

  申请复查是否需要答复意见书原件,建议按照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复查,由有权处理的复查机关、单位审查后,按照有权处理的复查机关、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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