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本市银行、保险机构或工程担保公司申请开立保函、保单。
经办工资保证金的银行、保险机构或工程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保证人)办理工资保证金保函、保单等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总部设立在本市或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
(二)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
担保保证人在本市开展保证金业务,应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报备表、保函、保单模板和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业务的承诺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在本地开展工资支付保证金第三方担保业务的担保保证人进行“清单式”管理,引导担保保证人自行报备,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