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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3.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