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如何公示?-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就业创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初创企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如何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5-10-30 11:0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区(新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经复核的拟补贴对象和金额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丧失补贴条件的情况的,视为复核通过。复核通过的予以支付。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