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的享受对象、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09-07 11:19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答:在本市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自愿为已办理实名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立户,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帮助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的,可在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