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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施放气球活动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气象局(台) 信息提供日期:2015-05-18 16: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1份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书面申请(包括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的承诺)(原件1份);

  (3)《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原件1份);

  (4)《施放气球资质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本次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施放气球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使用氢气和其他危险气体充灌的,提供气体来源证明、危险气体运输许可证和气瓶充装检测合格证明。

  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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