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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新建项目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设计资质;
(2)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4)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审查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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