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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对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律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气象行政处罚决定。当场作出气象行政处罚决定时,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遵守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