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成立5年内的初创企业才能申请十二条措施?-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支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是否成立5年内的初创企业才能申请十二条措施?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18 10:0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申请创业奖励的港澳青创企业应当于2021年7月1日后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且该企业股东应当包含获资助港澳青年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更多申报要求可阅览2024年度申报指南(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11537187.html)。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