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答:申请创业奖励的港澳青创企业应当于2021年7月1日后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且该企业股东应当包含获资助港澳青年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更多申报要求可阅览2024年度申报指南(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11537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