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金融办的批文是否需要场地证明材料?-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English
|
移动版
|
数据开放
|
政务邮箱
|
站群导航
|
政务机器人
热门搜索排行
热门搜索: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深圳
其他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有金融办的批文是否需要场地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06 09:18
【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答:您好,企业有金融办的批文,企业仍需要出示场地证明材料,批文只是表明他能在前海从事金融方面的业务。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触碰右侧展开
微信公众号
微 博
移动应用
咨询
投诉
个性化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