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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团体在参加年检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以下4个时间节点:
(一)1月31日前,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年检公告或通知;
(二)3月31日前,社会团体依据公告或通知要求,准备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
(三)5月31日前,社会团体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年检材料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
(四)9月30日前,登记管理机关结合相关单位意见完成审查,原则上作出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