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新增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营业范围吗?-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社会组织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新增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营业范围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18 10:1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非营利法人,须在其业务范围和宗旨范围内开展活动。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属于经营性行为,不能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