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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再设立各类分会、委员会是否违规?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7-11 10:0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名称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字样结束。因此,社会团体在分支机构下不得再设立各类分会、委员会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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