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后,该组织正在进行中的公开募捐活动应如何?-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慈善捐赠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慈善组织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后,该组织正在进行中的公开募捐活动应如何?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24 10: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公开募捐活动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