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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县属单位党支部如何设立?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8-11-30 19:1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县(市)有关部门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其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单独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并由所在乡镇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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