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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省府办公厅已经批准了申请者的粤港澳直通车车辆指标,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深圳。
(3)投入营运车辆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检测。
(4)材料齐全。
二、申请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3.道路运输证(原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