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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受理条件、设定依据与资助标准?

信息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7-25 21: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受理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3年以上且具有智能快件箱研发、建设或运营业务的企业。

  (2)申请之日上一年度新建并投入运营的智能快件箱超过200组。

  二、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深交规〔2018〕3号

  具体条款内容:

  第四条 专项资金分为以下子项

  (一)物流业子项,资助范围包括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项目、市重点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项目、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次性资助项目、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

  三、资助标准

  对考核期内新建设的智能快件箱按3000元/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且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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