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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第四条相关规定,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为民航局。
如果旅客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旅客先向当事的航空公司或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拨打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