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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信息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2-07 14: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依据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

  具体条款内容:

  第四十二条 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水路运输经营者了解情况,要求其提供有关凭证、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三)进入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船舶实地了解情况。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凭证、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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