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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0〕5号
施行时间:自2020年4月3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三章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单位确需在已公示的道路挖掘年度计划范围内新增施工项目的,应当在计划占用挖掘路段开工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对道路挖掘年度计划做出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和调整原因对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