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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置招呼站的,应当向设置地所在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辖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辖区管理局)提供哪些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3-04 17: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依据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规范》(深交规〔2020〕10号)

  施行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具体条款内容:

  第七条 申请设置招呼站的,应当向设置地所在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辖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辖区管理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站名、设置地点、停车位置示意图、车辆进出流线图等)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配置、设备设施配备等情况说明文件;

  (三)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拟招聘的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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