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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应当如何认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21-07-22 13:3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新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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