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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办员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同城转移业务时,能否直接为职工设置与单位不一致的个人缴存比例?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26 17:5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可以。

  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含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同城转移业务时,可根据职工申报情况,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设置为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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