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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单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后,如职工过往月份存在少缴的,请及时进行补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