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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一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利息金额等于个人账户资金乘以实际存放天数乘以年利率除以360(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根据《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续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