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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当月已完成汇缴,当月又新增员工,无法当月办理少缴补缴,需在次月或之后月份补缴之前月份漏缴或少缴的公积金。具体补缴业务(少缴补缴)办事指南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块查阅了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