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住宅类小区中住宅业主可否单独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物业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商业+住宅类小区中住宅业主可否单独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22 18: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依法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行使职权。因此,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业主无法单独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委会。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