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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使用安全八提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9-15 16:1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预防燃气事故,从自己做起。以下燃气使用安全提示,赶紧来学习吧!

  提示一:使用合格燃气具

  选购带熄火保护功能的合格燃气具、燃气专用金属连接软管。

  提示二: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设施

  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燃气具等设施,更换气瓶要与燃气专用软管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

  提示三:禁止包裹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

  禁止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以免影响密封效果。

  提示四:经常检查和维修

  应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连接软管是否有松脱等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提示五:切勿离人

  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避免汤水沸溢造成火灾漏气。

  提示六:使用后及时关闭

  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灶具开关、管道与软管连接阀门或气瓶阀门。

  提示七:燃气泄漏应急措施

  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

  提示八:报警求助

  遇到任何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远离危险位置,联系燃气公司,严重的拨打“119”电话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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