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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时,并危及利害关系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若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消除危险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2-01 11:4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或者房屋安全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危及利害关系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消除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消除危险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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