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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包含那些内容?高处作业有那些情形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4-28 11:3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4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下简称新版《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新版《标准》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基坑边坡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临时堆载,冒险作业,以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等14类重大事故隐患,是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标准,是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依据。

  根据新版《标准》,高处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超过设计承载力或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

  (二)单榀钢桁架(屋架)等预制构件安装时未采取防失稳措施;

  (三)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

  (四)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或电梯井道内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且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门;

  (五)高处作业吊篮超载使用,或安全锁失效、安全绳(用于挂设安全带)未独立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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