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依据是什么?-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English
|
移动版
|
数据开放
|
政务邮箱
|
站群导航
|
政务机器人
热门搜索排行
热门搜索: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深圳
项目审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5-10-27 14:15
【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国务院、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法规。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触碰右侧展开
微信公众号
微 博
移动应用
咨询
投诉
个性化定制